1.谈判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下述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1.2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
1.3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消防监控维护采购项目;
1.4项目编号:
2.采购范围及实施期
2.1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为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消防监控维护采购项目。
说明:
(1)具体要求等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谈判申请人必须进行整体投标,同一标段内的项目不得拆分。
2.2 维护保养期限:一年,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
2.3交货(安装调试)地点及项目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
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0000.00元/年;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标段具有的特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应的消防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云南省消防总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含过渡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 7月 16日至2018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昆明医科大学保卫处查询和领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标段(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4.1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7月
18日09时30分(谈判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地点: 保卫处 会议室。
5.2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 保卫处 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我处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
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联系人:郭其伟
联系电话:0871-6592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