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净化实验室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昆明医科大学对“科研实验中心维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净化实验室维修服务”项目
(A标段)2#科研楼监控系统及空调系统维修: 预算资金9.8748万元;
(B标段)2#科研楼细胞室、GMP实验室及P2实验室暖通空调自控系统修维:预算资金9.8357万元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
3、技术要求:达到相关行业、国家标准,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各项功能恢复正常使用,各项技术性能不低于原有设计标准。其他要求与招标方联系人现场咨询。
4、踏勘:本维修项目没有图纸,申请人到现场自行踏勘并确定工程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262375760@qq.com,采购人通过电子邮箱回复谈判文件电子版。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2#科研楼2212。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昆明医科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 昆明医科大学
地 址: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 系 人:柏老师
电 话:15288257234(0871-6592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