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2018年度到期应验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2018年度到期应验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简称:联合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将对2018年度联合专项到期应验收项目组织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度联合专项到期应验收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见附件2)

(一)《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46号)

(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367号)

(三)《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科规〔2018〕6号)

(四)《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五)《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试行)》(云科监发〔2018〕1号)

(六)《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工作规程(试行)》(云科监发〔2018〕2号)

(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明细账的通知》(云科财发〔2015〕22号)

 三、验收材料(见附件3)

 (一)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单独整理报送) 

(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项目研究报告(描述各项研究工作的理论、研究方案、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结果等,并提供主要数据及装置、原料、材料的说明等,分章节论述。)

(四)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五)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产品获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批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专著、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执行批准变更事项批复证明材料等)

(六)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七)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要求含:1、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2、项目资金支出费用归集统计表,省财政经费和单位自筹经费分别填报;3、“决算说明”中说明项目结余资金情况、项目会计资料等;4、项目经费批准变更事项批复证明材料)

(八)设备购置、租赁、技术引进、外协等协议合同

   (九)项目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见“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办理流程”)

(十)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原件1份)

 (十一)昆明医科大学科研实验记录本(原件若干本)

  四、验收内容

 (一)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三)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四)项目验收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

(五)项目组人员履职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六)项目执行的总体质量和效益

  五、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财务验收采取合并验收方式,即项目验收和财务验收合并组织,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和结论。项目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财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财务验收”和“不通过财务验收”。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一)定量评价 

专家在听取汇报并质询后,按照《项目验收技术专家评议打分表》(见附件4)确定的评分指标,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形成评分及意见,财务专家按照《项目验收财务专家打分表》(见附件5)确定的评分指标,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形成评分及意见。项目验收综合得分=项目验收技术专家评分*80%+项目验收财务专家评分*20%。

(二)定性评价

专家组围绕验收内容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给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

(三)综合评价等级

根据“通过验收”项目综合得分得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优、良、中等,具体标准如下:

  综合得分≥90     优

  90﹥综合得分≥75     良

  75﹥综合得分≥60     中

  60﹥综合得分         不通过验收

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综合评价标准(附件6)确定评价等级。项目验收综合评价意见将同时在省科技厅和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验收证书。

  六、材料受理及相关事项

  (一)请各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验收法规政策宣传培训,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应验收项目验收率在90%以上。鉴于项目验收材料繁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位科管老师按要求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完备手续、审查合格,于2018年12月20日和12月21日统一报送。

 1、2018年度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要求:

提交命名“单位名称”电子版(拷贝到指定文件夹)和纸质加盖公章1份。

 2、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要求:

(1)每个项目提交申请书原件4份,分别装订、用长尾夹固定成一本,按附件1“序号”单独整理报送。须单位审核合格、签章(字)手续完备。

(2)每个项目申请书中表“十五、验收专家组意见”(模板见附件3)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各单位汇总建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后统一提交电子版(拷贝到指定文件夹);

3、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3),要求:

(1)每个项目验收材料按顺序(二)至(九)用A4纸、双面打(复)印、单独装订。按顺序(二)至(九)整理一式5份,每份用长尾夹固定,其中一份含“原件”的材料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不要封面、目录等。

(2)每个项目验收材料(十)至(十一)用长尾夹固定成一本,放在一式5份验收材料最后。

每个项目的验收材料单独绑成一捆。

4、2018年度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申请验收项目绩效评估汇总表(见附件8),要求:

提交命名“单位名称”电子版(拷贝到指定文件夹)。

 5、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总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要求:

提交命名“单位名称”电子版(拷贝到指定文件夹)和加盖公章纸质1份。

(二)结合省财政厅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验收项目经费实行零余额决算,即要求项目经费必须按预算于验收前使用完毕。

特别提示:为配合学校计财处进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改革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8日完成项目经费报账程序;12月7日前完成申请验收项目经费决算书的填报、昆医计财处审查及签章(字)等程序。

  (三)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验收PPT汇报准备。汇报时间:重点项目PPT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质询10分钟;面上项目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质询5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提出的项目验收申请。提交的验收材料概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张        

联系电话:0871-65922936

联系地址: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校务管理中心科技处204室

 

附件:(附件无法上传,下载请联系本学院、中心、附属医院科研管理人员)

 1、2018年度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到期应验收项目清单

 2、验收依据

 3、验收材料及要求

4、项目验收技术专家评议打分表

5、项目验收财务专家评议打分表

 6、项目验收综合评价标准一览表

7、(承担单位)2018年度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

 8、(承担单位)2018年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申请验收项目绩效评估汇总表

9、(承担单位)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总体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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