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的相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6项科研项目获得2025年度立项资助(立项名单见附件1)。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对项目名称、资助经费、研究周期等核心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立项任务书(附件2,一式三份)。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本次立项资助经费不划拨到负责人所在的单位,采取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在昆明医科大学财务处报销相关实验费用。资助经费须严格按照《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及项目申报书中载明的经费预算使用。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立项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在研究周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结题申请及相关结题材料,完成结题验收。逾期未完成结题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暂停其后续项目申报资格,并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各项目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组织实施,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人员支持和保障,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等)须标注“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否则不得作为该项目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执行。
联系人:段永忠
邮箱:duanyongzhong@kmmu.edu.cn
附件1 2025年度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2 2025年度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