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简介
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经云南省科技厅于2024年10月批准依托昆明医科大学筹建,由云南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昆明海关口岸门诊部)、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夏雪山教授担任首席科学家,王静林研究员担任重点实验室主任。重点实验室聚焦云南省乃至全国所面临的重要跨境传染病威胁,保障边境地区群众的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针对跨境传染病流行病学与传播机制研究、跨境传染病感染致病机制研究、基于云南特色天然产物及有机活性分子的抗病毒药物研发、跨境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研发、跨境传染病防控技术与策略,开展跨境传染病新药创制、跨境传染病生物制品研发、跨境传染病防控、跨境传染病流行病学与感染致病机制等研究。力争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跨境传染性疾病及新药开发的综合研究机构。
二、拟资助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本年度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于新发、突发和再发重要跨境传染性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致病机制、体外快速检测技术、抗病毒药物新靶点、抗病毒创新药物、新型疫苗以及防控策略等方面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登革、寨卡、猴痘和基孔肯雅病毒等。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应具有独立或牵头完成课题既定成果的能力;
2.申请人需联合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报,以确保研究的可实施性和延续性,鼓励临床机构、疾控系统与高校、科研机构跨单位合作。
四、注意事项
1.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根据研究内容的创新性、成熟度及进展程度,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同意可以酌情增加资助额度,研究期限为2年。其中,2025年度资助总额度的50%。
2.每位基金申请者每个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按项目申请书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资料后,重点实验室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获得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的项目,项目研究经费不外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的依托单位。主要用于业务费,项目主持人使用合规的发票由重点实验室合作者在昆明医科大学财务系统报销。
4.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与实验室合作者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重点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原依托单位,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重点实验室有权终止经费支持。
5.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依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部委、我省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须随申请材料提供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6.涉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项目申请,须提交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及单位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证明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7.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伦理审查申请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8.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注明“受云南省跨境传染病防控与新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编号:xxx)”,或英文“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Yun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Cross-Border Infectious Disease Control & Drug Innovation (No.XXX)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项目申请结题时需至少有一项成果标注开放研究基金的资助。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以通过下载《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书必须有重点实验室合作者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3.所有申请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2025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的申请书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12月12日截止(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达观楼,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人:段永忠
联系电话:13888329604
邮箱地址:duanyongzhong@kmmu.edu.cn
附件一: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
附件二: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