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财政性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公告

云南省审计厅于2021年5月8日至6月25日对我校财政性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深刻认识审计整改是学校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是学校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发展、改进财经工作的重要契机,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排查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全面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整改,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风险,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云南新实践中展现新作为,推动区域高水平医科大学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审计调查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具体如下。

(一)应缴未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 602 981.65元的整改

1.截至2021年6月4日,财政拨款结余以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1 028 738.56元未上缴财政的整改

(1)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1〕51号)的要求,于2021年7月19日至审计厅开据缴款书,款项已上缴财政。

(2)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机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按结转年限清理财政专项项目,项目单位须在规定年限结转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超出结转年限的,按财政相关政策执行。   

2. 截至2021年6月17日,财政专项科研项目(课题)结余资金1 574 243.09元未上缴财政的整改

(1)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1〕51号)的要求,于2021年7月19日至审计厅开据缴款书,款项已上缴财政。

(2)加强财政专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学校对2020年未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于8月6日下发《关于做好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逐一核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在2021年11月底前按有关要求将2020年度前(含2020年度)财政资金使用完毕。

(3)拟定《昆明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将结余经费的管理做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须提出项目后续研究目标的计划任务书及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该办法已完成了多稿修订,现拟作为单一章节合并至《昆明医科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正式下发执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结余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进一步落实科研项目经费预警制度,对各级各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分阶段进行经费使用预警,让项目负责人能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在项目执行早期,在学校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或中期检查中,向项目负责人反馈经费使用进度;对拟进行结题的项目,在执行期到期1年内,进行2次经费使用预警;对结余经费较多的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单独提醒。

(5)加强科研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根据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2021年7月云南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部分在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意见》(云组通〔2021〕44号)等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放管服”改革,强调经费预算编制过程中“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通过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年度审计等为抓手,加强科研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余经费也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6)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

加紧建设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化,加强科技与财务的对接,提高科研管理效率,推进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 712 994.84元的整改

3.应缴未缴学费收入1 712 994.84元的整改

(1)2021年6月审计厅审计期间学校对暂存往来款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6月17日将暂存在往来款中学费上缴财政专户,同时核销往来款的其他应付款。

(2)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对应上缴财政专户资金进行排查,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学校收取的学费按国家及云南省财政有关要求,足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三)其他问题的整改

4.原云南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违规收取教材进销差价1 831 808.07 元的整改情况

(1)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1〕51号)的要求,于2021年7月19日至审计厅开据缴款书,款项上缴财政。

(2)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杜绝违规收取任何资金。

5. 历年代管结存7 044 719.80元长期挂账的整改情况

此笔款项属于多次清理无法查清的款项,学校曾通过竞争性磋商外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帮助清理,但事务所来校了解情况后认为无法清理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按审计报告要求,学校再次组织开展“长期挂账的历年代管结存资金”专项清理,对20多年的账务进行了反复的梳理。但是由于此部分往来款是几十年来各种款项收收支支形成的累计数,财务核算经多次会计制度变更导致会计核算模式及科目变化,多次账务合并时未对合并进入的账套进行审计,导致合并进来的往来款事项不清,多次财务系统更换升级,新旧系统运行逻辑不一样,系统中辅助管理资料未能全部保留,导致理清困难,加之过去财务核算时对支撑材料要求不高,导致部分经济事项无法还原情况,历经时间过长,无法找到相关人员了解和询问,也无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过我校近两月的清理,现仍然无法搞清704.47万元究竟是由哪些经济事项带来的款项构成。鉴于此款项已无法在审计整改的时限内清理清楚,学校已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汇报对接,将按要求将此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三、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这次审计和后续整改作为推动学校持续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夯实学校治理基础,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通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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