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以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昆明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复试、调剂及录取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落实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调剂复试专家组

2.监督和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3.考核出题专家组

复试笔试环节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核,两门考核分值各5分。

三、 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 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报到

1.材料审核:

调剂考生直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

2.复试报到现场材料审查:

时间:2025年4月15日08:30—8:5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东苑明德楼一楼马克思主义学院104办公室。

现场审核请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打印《复试通知书》,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A.所有考生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初试成绩单

(4)本人亲笔签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复试费缴费凭证

B.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C.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3.复试费缴费(缴费成功后自行截图保存)

调剂考生于4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4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根据《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缴费步骤》(学校研招办官网)网上缴纳复试费,并保存复试凭证。

前期已参加过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并已缴纳过复试费的考生勿需重复交费。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五、 复试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5日上午8:30-8:50,在学院104办公室对考生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上午9:00-10:00,考生进行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笔试(209会议室)。

上午10:10-12:30,考生面试(应用心理109会议室、马理论209会议室)。

六、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笔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面试:

(一)专业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

(四)外语听力和口语: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复试小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导师实行双向选择:拟录取考生可根据个人意向选择导师,同时导师根据考生的复试情况来选择是否接收该学生。

七、 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调剂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学院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复试结果公示与监督

复试环节结束后,学院会按照要求进行复试结果公示。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871-65957984   

 

 

昆明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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