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医保相关工作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医保涵〔2021〕1号文件(见附件1)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待遇享受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2)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根据文件及通知要求从2021年起,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待遇享受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调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不在高校参保。2021年1月底前,省医保中心将对已缴纳2020学年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退费,由学校及时清退给个人。退费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到建档立卡身份认定地参保,待遇享受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2、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参保相关政策调整涉及到大学生切身利益,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校高度重视,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同时督促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时到建档立卡贫困身份认定地参保,确保不因政策调整影响到医疗保障待遇。

(2)2018级、2019级及2020级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共计:1374人(各学院名单见附件3),请各学院专管老师及时通知并督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2021年1月至2月28日前务必到建档立卡贫困身份认定地完成参保工作(备注:参保系统一旦关闭后将无法参保

(3)各学院专管老师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按要求反馈校医院林丽春老师OA账户。

(4)医保中心费用退到校医院账户,校医院核对无误后采取分批、分年级、分学院清退给个人,清退费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1日期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5)我校涉及政策调整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在校大学生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校医院开具的所有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大学生医保参保证明同时声明作废。

 


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及待遇享受有关事项的通知(1) (1).pdf


附件2.jpg

附件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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