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亚洲合作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处、室、中心、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外交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为加强对亚洲区域合作基金管理,经批准,教育部设立通用一级项目“亚洲合作资金项目”(简称“亚合资金”),对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澜沧江一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进行全面统筹和规范管理。我校现启动2021年亚合资金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学院结合相关业务,在梳理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项目应围绕中国一东盟、东盟与中日韩、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中国一南盟、澜沧江一湄公河、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亚洲合作对话、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阿巴三方合作、上海合作组织、亚信、大图们倡议等各亚洲合作机制领导人、部长、高官提出的合作倡议或项目以及各机制框架下工作计划、战略规划设计。2021年各机制重点支持方向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为亚洲区域或次区域多边合作项目,可视情提出第三方合作项目,项目成果应惠及相关机制成员国。项目涉及应以实效、实用为导向,鼓励开展有社会经济效益的务实项目,严格控制援助性和务虚类项目。

(二)项目应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方案可行,严格按照指定格式正确填报项目文本,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认真测算预算需求,结合项目类别设计并分年度编制明细预算。

(三)由于教育部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名额2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专项基金。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和遴选。申报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在项目设计、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加强把关,确保项目质量。

(四)请各申报人务必于5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处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我处OA账户,逾期不予办理。申请书中项目预算情况须经学校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附件:2021年亚洲各合作机制重点支持方向.docx

亚洲合作资金使用申请书.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赵芃  联系电话:659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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