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HTC-GC-2025-0139)
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社会〔20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及多渠道争取支持,资金已落实。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东苑)。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及多渠道争取支持,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主要为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栋学生宿舍和一栋附属用房,以及配套建设的人防地下室,项目净用地面39026.23㎡,项目总建筑面积72863.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665.38㎡,地下建筑面积7198.57㎡。
(2)本项目包含三个建筑子项,其中学生宿舍D-1栋子项为地上七层建筑(层高3.6米,建筑总高度26.40米,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1762.74㎡;学生宿舍D-2栋子项为地上七层建筑(层高3.6米,建筑总高度26.40米,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33582.17㎡;附属用房子项,总建筑面积17519.04㎡,地下为平战结合地下人防车库、设备用房,地下建筑面积7198.57㎡,地上一、二层为食堂功能,三至五层为师生活动用房功能(层高4.5米,建筑总高度22.8米,为多层公共建筑),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10320.47㎡。
(3)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及地下室防水等级均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度为8度;学生宿舍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食堂及师生活动中心附属用房为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多层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4)本项目招标规模金额约30266.5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257.4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0009.10万元(此处表述按文件要求下浮4%后金额,批复文件建安工程费31241.66万元;含招标人预留金含税427.57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采购、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本项目所涵盖的各专业工程设计,并且完成从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工作,以及本项目涉及的节水、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
①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并参照招标人提供资料及初步设计进行建设项目设计,含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上述标准、规范矛盾时,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②项目消防、人防、环评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及发包人要求,应在施工图设计成果中落实,并满足相关报批报建要求。
③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承包人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不得降低标准。承包人提高标准的,按提高后标准实施,增加的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④承包人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体现招标人的要求,其成果文件需得到招标人认可。
⑤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并负责对该工程的所有设计工作进行审查,对所有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并按合同中承包人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全部的设计文件相关成果。
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文件的中间审查和最终审查。审查通过,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⑦承包人需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审批手续。
⑧承包人在设计阶段若出现需要专家论证的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组织审批。上述工作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采购: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
①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②承包人须将各项材料和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招标人批准。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承包人开展材料和设备采购工作时,应充分满足工期要求,做好土建与机电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的衔接工作。
④涉及电梯、起重机、燃气设备等特殊(特种)设备,需要办理相关使用许可手续的,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3)施工:本项目达到使用功能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人防、供气、通风空调、变配电、电力照明、弱电、洁净、室外道路、围墙、绿化、工艺设备等和《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宿舍D组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
①根据本技术文件要求及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分项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在编制上述文件过程中,需满足施工、安装过程中安全和工期要求,并签订安全协议。
②承包人需按计划组织施工与安装,保证工期要求。
③承包人负责组织承包范围内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系统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保、电气、电力监控、门禁、工艺设备等系统的调校与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并保证符合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④按合同约定适时提交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等各种技术资料。
⑤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方、第三方检测单位、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⑥所有须经检测检验的项目,经检测合格,检测报告经招标人、监理方审核后,方可继续下步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留样备查。
⑦施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图纸会审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⑧施工过程中,若产生设计变更,需由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以及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⑨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选用须经招标人批准,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所用材料、设备必须提供合格证书及出厂检测报告。
⑩服从招标人、监理方、第三方检测、上级部门的过程监督、监管,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
?承包人应服从昆明医科大学主管部门的现场管理,不能影响昆明医科大学的正常生产运行且完全保证所涉区域(含辐射区域)师生及相关人员的人生安全。
?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负责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施工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其他工作
完成本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完成施工图范围且达到招标人需求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工期要求: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试桩工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最短工期;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审批。
2.7.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JB53/T-23 2014)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应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法定凭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2024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的扫描复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的扫描复印件)。
(4)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2024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的扫描复印件;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同时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负责人各不少于1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2024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的扫描复印件。
(6)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提供职称证书和2024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的扫描复印件;且现阶段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4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或者2022~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者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方;
(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5)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另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省本级”,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医科大学基建处(https://www.kmmc.cn/list1561.aspx)上发布。
招 标 人:昆明医科大学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
邮 政 编 码:650500
联 系 人:才老师、李老师、赵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65922728
投 诉 电 话:0871-6592272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春融街888号新南亚第一国际2003室
邮 政 编 码:650500
联 系 人:熊潘元、高燕、杨丽雅、田昭兴
联 系 电 话:0871-63538448、15608775491、18213967846
邮 箱:xhzbyn@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1-6432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