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体检及人事档案商调函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和《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及人事档案商调函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检人员

通过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

(二)体检方式及时间

1.体检方式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请将体检报告及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请点击下载),于5月15日-6月15日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yjs8000.km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上传。

2.体检时间

体检报告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6月15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项目

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彩超。

(四)体检要求

1.出具体检报告的医院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新生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档案调取

(一)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

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6:00-5月22日下午16:00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8000.km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打印本人《人事档案商调函》,按照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全称填写商调函抬头,自行将商调函交至档案所在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档案材料寄送至考生拟录取的培养单位(具体地址详见下表)。“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无需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如需盖红章的调档函原件,请考生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已提交定向协议者)

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由定向协议单位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人事档案自行保管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拟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调出。

 以上材料均须以“EMS”形式寄送,若选择其他快递寄发,邮件丢失或无法寄达,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联系邮箱:kyyzb@kmmu.edu.cn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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