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实有38人(人员表)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实有 3人(研究生会人员表)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实有 4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章程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章程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章程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1113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第五次研究生代表推荐办法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述职评议办法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党政工作会议座谈会,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代表座谈会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4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会

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会

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会

药学院研究生会

问题不足

(选填)

门之间交流不多,归属感不强

改进建议

(选填)

创新部门工作模式和例会模式,增强研会各部门成员的个人价值感、组织归属感、集体荣誉感。

 

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R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昆明医科大学章程》,结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制定。

    第二条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是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最广泛的群众性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学联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独立开展工作。研究生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以同学为本,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四条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研究生认同和拥护党的领导,了解国情、认知社会;帮助研究生树立崇高理想,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格,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提升道德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

    2.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务实有效地服务同学全面发展。开展学术、创新、创业、文体、志愿服务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校领导、党政各部门与研究生的联系,积极参与学校的全面深化改革和民主管理,及时了解和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正当权益。

4.增进全校各民族同学、师生的团结,加强与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以及校际之间的联系;加强与台湾地区和港澳同学的沟通,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加强与在校留学生的交流,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

    5.引导全校研究生自觉遵守文明习惯,倡导校园文明,维护校纪校规,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舆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学校建设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籍研究生且承认研究生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通过正当合法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4.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教育培训以及各项活动。

5.参加研究生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会决议,维护学校和研究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3.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研究生会活动,努力完成研究生会工作任务;参加学校及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须经学校党委批准同意,须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委员同意,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1%。其中校、院(系)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审议和通过上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新一届研究生会工作任务及其他重大事项。

3.修改和通过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4.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5.选举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第四章  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简称研委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研委会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委会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三条  研委会的职权

    1.研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研委会秘书长名单。研委会全体会议由研委会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负责主席团成员的个别调整并监督其工作。有权罢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经五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出,过半数后生效。在特殊情况下,研究生会委员会可提名产生增补主席团成员。

    3.研委会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4.指导和帮助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开展工作;负责解释研究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5.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6.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研委会委员的职权

1.在研委会上有发表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列席研委会主席团工作会议的权有对研委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拥有表决权。

2.如遇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一以上的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联名,可以申请提前召开研委会。

第十五条  研委会委员的义务

1.定期参加研委会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研委会。

2.及时收集研究生反映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讨论研委会重大事项,决定重大工作。

4.加强与研究生会主席团沟通,指导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

 

第五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五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会设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校团委专职干部兼任,由研委会主席团聘任。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1.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研究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2.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听取研委会的建议和意见,落实研委会提出的工作意见。定期向研委会汇报工作,回答研委会质询。

4.决定聘任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5.批准任免研究生会组织个工作部门负责人。

6.配合团组织加强对研究生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协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

7.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研究生会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实行轮值制度,主席团设执行主席,研究生会执行主席由研究生会委员会议按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研究生会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秘书长职权

1.指导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监督研究生会财务。

2.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下设部门是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研究生会主席团带领下开展工作。研究生会应保持合理结构和适度规模,人数不易过多。各下设部门的设置须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原则上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主席团批准任免。

研究生会设四个下设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科技学术部、文体生活部、信息宣传部,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各1名,工作人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

办公室:负责研究生会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财务、档案的管理和各项事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和作风监管,以及广大研究生权益维护。

科技学术部:负责组织各类科技学术和创新创业活动,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搭建学术研究平台。

文体生活部:负责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策划,紧密结合广大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信息宣传部:负责研究生会的校内外宣传,包括思想教育宣传、日常活动宣传、微信微博账号管理维护、参与青年之声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各班班委会。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在各培养单位(学院、医院、研究所)党委领导和各培养单位团委、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参照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有关要求执行。校研究生会有责任指导、协助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研究生会汇报情况,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重要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研究生会报备。

班委会是研究生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和研究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会要全面坚持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党委要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研究生处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研究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要先向校团委汇报。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应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推荐,经学校研究生处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定期由学校进行述职考核。对于学业不达标、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保障经费、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校外辅助经费和其他收入。研究生会经费在校团委指导下使用,并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所有财务帐目和支出均接受学校的审核。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定期向学委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研究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需经研究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研究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研委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江晓霞

共产党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0

 

王小星

共产党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1

 

谭卓敏

共产党员

药学院

2020

 

贾延轩

共青团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0

 

舒芯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院

2020

 

杜孝伟

共产党员

第二附属医院

2021

 

肖曼玉

共青团员

第二附属医院

2021

 

陈杰

共产党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

 

张树威

共产党员

法医学院

2020

 

10 

江智豪

共青团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1

 

11 

李雨晴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1

 

12 

于嘉乐

共产党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1

 

13 

冯婉青

共青团员

实验动物学部

2020

 

14 

自雪梅

共产党员

附属第一医院

2020

 

15 

赵优美

共青团圆

第一附属医院

2021

 

16 

李璟

共产党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1

 

17 

胡成成

共青团员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2021

 

18 

蒋婧

共青团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1

 

19 

陈临宜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1

 

20 

谢雨晴

共青团员

第二附属医院

2021

 

21 

李正飞

共青团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1

 

22 

夏云琪

共青团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0

 

23 

李文虎

中共党员

第二附属医院

2020

 

24 

何赟彦

中共党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1

 

25 

张园

预备党员

药学院

2021

 

26 

李芹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

 

27 

杨松烨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1

 

28 

蓝倩雯

共青团员

附属甘美医院

2021

 

29 

王丽梅亭

中共党员

科技成果孵化中心

2019

 

30 

刘莹钰睿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

 

31 

马丽

中共党员

第一附属医院

2021

 

32 

舒逍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0

 

33 

樊彬

中共党员

第三附属医院

2021

 

34 

曾茂益

共青团员

附属甘美医院

2021

 

35 

王丹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院

2021

 

36 

袁婧

中共党员

药学院

2021

 

37 

冯慧祺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

 

38 

黄友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联章程》、《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昆明医科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精神,校级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研究生会委员会下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昆明医科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2021年11月13日在呈贡校区召开。

大会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昆明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和修改《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选举产生昆明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和主席团。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7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

2021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校研究生会轮值主席,并通过了杨国华同志担任校研究生会秘书长。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按照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研究生人数的1%的规定,并根据各选举单位研究生人数,进行分配。推选代表的工作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依据代表名额的分配,召开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需要在各单位团委指导下,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并在所在单位研究生中充分酝酿后提出。最后,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代表候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杨国华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杨国华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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