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印章服务指南

 


1.办理部门:校办行政科

2.办理地点:呈贡校区校务管理中心326室

3.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4.办理内容及流程:按照《昆明医科大学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请使用印章的部门或个人如实填写《昆明医科大学行政印章使用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请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方可到校办行政科用印。

 

附件:昆明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doc



昆明医科大学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医科大学”印章、“昆明医科大学”钢印及校领导签名章由学校办公室管理,在学校授权的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昆明医科大学”印章(“昆明医科大学”钢印)的使用范围。

(一)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信函、报表等。

(二)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三)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

(四)学校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第四条  学校法人代表签名章的使用范围

(一)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二)以学校法人代表名义签发的各类公文、函件及报表。

(三)学校法人代表本人许可的用印事项。

第五条  学校行政印章的使用流程

(一)除学校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和校领导已签署意见的用印外,其他用印事项均须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写明用印事由、印章名及份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用印事宜,同时《昆明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申请审批表》交学校办公室印章管理员收存。

(二)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信函,须经分管学校领导签发后用印。

(三)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由经办人提请申请、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可用印。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由教务处、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负责审核并将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指定专人办理用印手续。

(五)有关证明、证书、聘书等的用印,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用印。

(六)使用学校法人代表签名章,须经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用印。

(七)凡以学校名义签署的协议书、合同书,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八)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等的须经科学技术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九)校办产业有关业务用印,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十)教职工申请出国(出境)及办理涉外事项,须经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部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学生申请出国(出境)及办理涉外事项,须经教务处、学生处及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十一)以学校名义办理贷款、开设银行账户等,由财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十二)持学校介绍信对外联系工作的,须持本部门有关情况说明到校长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并办理用印事宜。

(十三)其他特殊情况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学校领导或校长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用印。

第六条  印章的管理

(一)学校行政印章由学校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实行用印审批制度。

(二)学校行政印章管理人员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印章管理员因事、因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三)学校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四)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人员直接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用印事宜。

(五)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六)各部门、二级单位借用学校行政印章到校外用印时,须由校长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归还印章。

(七)各部门、二级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上级批准成立新机构的文件;申请办理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学校办公室申请,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并按文件规定启用印章。领取新印章时,须登记签领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日期,并将旧印章一并交学校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七条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昆明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申请审批表


用印单位


时  间


用印事由












印章名

及份数

□ 学校公章     份  □ 学校钢印       份

□ 学校领导签名章     份

部门负责人意见

校领导审批意见

经办人




 

 

 

 

 

 





说明:申请使用学校领导个人签名章须经学校领导本人签字。



附件2



昆明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印章管理员职责



学校行政印章(公章和钢印)、学校法人代表签名章及学校办公室印章由行政科专人负责管理。

1.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印章安全。每天上班时,应检查所保管印章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每次用印后,要及时放入抽屉上锁保管。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加锁保管。

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印章。每次用印须仔细审查核实并登记相关内容。各类合同、协议须经各部门、二级单位领导及分管校领导签字方可用印。

3.各单位用印须按《昆明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4.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否则不能用印。

5.及时清洗印章、勤添印油,确保印章经久耐用,印迹清晰。

6.节假日或假期前后,值班人员要对印章作认真交接登记。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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