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我院的学科特点,特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坚持注重能力实绩。

(四)坚持创新选拔机制。

(五)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殷建忠

成员:罗勇前 施丕华 许传志 蔡乐 孙承欢

学科管理办公室主任:宋 莹

学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汪艳蛟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制订选拔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成立“申请-考核制”选拔巡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罗勇前

成员:施丕华 孙承欢

在选拔过程中,巡查小组将在不干扰正常选拔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监督选拔工作。

(三)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复审。资料审核小组由学科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办、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名。

(四)成立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在本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审核小组由包含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本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学院将于选拔工作开始前,召集导师及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培训及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介绍选拔工作的程序,总结上一年度博士生招生复试及“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强调有关政策、规定,部署复试各项工作。

三、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根据《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拟报名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达到普通招考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综合素质高,有培养潜质的考生,近五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技核心或以上学术期刊(不包含增刊、平行刊)以自然排序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 篇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著(不包括摘要、汇编和非 SCI/SSCI 收录的综述等);或在 SCI SSCI 收录且当年影响因子 10.0 及(含)以上学术期刊以自然排序前二位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 1 篇(不包括摘要、汇编等);或在 SCI SSCI 收录且当年影响因子 20.0 及(含)以上学术期刊以自然排序前三位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 1 篇(不包括摘要、汇编等)。

2)排名前 1/2 位置发表过中国科学院分区综合性 1 TOP 期刊或Nature Index 收录期刊学术论著或 ESI 高引/热点论文(不包括摘要)。

3)以第一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授权 1 项。

4)以第一主编正式出版 1 部学术著作。

5)主持厅级或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不低于 425 分。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 5)不低于60分(近5年)。

3)托福 TOEFL(新)不低于 90 分(近5年)。

4GRE(新)成绩不低于305 分(近5年)。

5)雅思(IELTS)不低于6.0分(近5年)。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二)申请材料

考生在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在报名时需要向研究生院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报告)。

6.科研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专著、获奖证书、SCI SSCI 收录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等)。

7.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四、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考生名单进行复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

(1)外语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考察考生基础的数据分析和英文文献解读能力,考核总成绩为 100 分,考核时间为3小时。

(2)综合能力考核:考生须准备15分钟的 PPT 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报告及专家组提问时间为20分钟及以上。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为 100 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与录取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科研业绩、英语水平定性定量打分,资格审查总成绩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资格审查评分×20%+外语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综合能力考核×20%。考核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科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同等学力报考、加试等特别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六、综合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最终结果全面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监督小组对考核小组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考核工作办法、考核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五)考生对本次考核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部门进行申诉。

七、其他

(一)“申请—考核制”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

(二)录取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符合“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导师原则上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

(四)导师应确实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和挖掘研究生潜质,提高培养质量。

(五)若国家出台有关博士生新的招考要求,则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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