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做好外专外教、因公出国(境)师生、留学生及港台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及宣传指导等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有邀请外专及港澳台专家短期来昆交流的单位,须做好短期来访专家相关报批及疫情防控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其在昆期间的安全。

二、聘有长期外教的单位,请务必保持与在昆或离昆外教的联系,掌握其动态,做好疫情防控提醒及宣传指导等管理工作。

三、有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或派出长期公派留学人员的单位,请做好相关人员行前及在外期间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保持密切联系。请告知师生在外期间如需帮助,可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同时,如有任何情况,可随时与所在单位和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

四、有留校留学生和港台学生的相关单位,请务必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离校留学生和港台学生,要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其相关情况。

五、有留学生和港台学生实习或进修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实习或进修生的安全防护及指导等管理工作。

六、对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回家的留学生、港台学生,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密切关注学生离校后的去向,避免或减少跨省流动。

七、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近期有往来武汉或与武汉人员有接触的长短期外专外教、留学生和港台学生,协助其做好自我隔离和健康管理工作,如有任何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八、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长短期外专外教、因公出国(境)师生、留学生及港台学生等人员联系工作;负责及时向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请于1月27日14:00前将负责领导及确定的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发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OA。

九、自2020年1月27日起,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请各相关单位于当天14:00前将填写好的《昆明医科大学相关人员疫情统计表》发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OA。

白天联系电话:65922905、65922909、  65922910

24小时联系电话:  

郭海云13708409233

矣琴13577100787

朱尤宝13759533554            

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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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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