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衣物晾晒管理办法

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衣物晾晒管理办法


为加强平政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规范管理,创造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使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学生公寓宿管老师负责告知学生公共区域晾晒指定位置,同学的衣服、被褥、鞋袜等个人物品必须在指定的公共区域位置进行晾晒,衣物晒干1天内应及时将衣物收回,确保晾晒区域有空位方便其他同学使用。

二、公共晾晒区无专人看管,同学们应自行管理好衣物,

晾晒区仅作为临时晾晒衣物的场所,不得长期挂晒衣物。

三、所有同学晾晒衣物一律在指定公共区域晾晒,不得随意将衣物、鞋袜等物品晾晒在宿舍门口、走廊、卫生间、洗澡间等地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自行购买晒衣杆乱摆乱放晾晒衣物。

四、公共区域晾晒的衣服和鞋子要依次摆放整齐,遇天

气突变(刮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同学们应及时将衣物收回。

五、博敏园2栋侧面1—6楼铁栏杆楼梯为安全逃生通道,博敏园3栋四楼公共洗濑台区域为安全疏散通道,严禁摆放私人购买的晾晒架等物品,严禁晾晒衣物。

六、保卫办、后勤平政校区综合管理部、学生公寓部、各学院辅导员、宿舍长每周检查学生晾晒情况,并现场督促晾晒不规范的同学及时整改,促进同学们自觉形成良好的晾晒习惯。针对学生不及时收拾晾干后衣物以及长期晾晒无人认领衣物,学生公寓部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造成衣物丢失概不负责。

七、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乱晒乱放杂物的,由各学院、后勤学生公寓部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若因不按规定乱晒衣物造成消防安全通道堵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师生共创整洁、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平政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c) 2007-2024  昆明医科大学  滇ICP备05001248号-2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