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中心: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做出较大调整,项目类别只设立教师类和研究生类,请各单位认真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切实做好申报、评审和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教师类项目

1.设置目的

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科研项目与人才团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理工农医林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面向科学发展前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热点难点问题。资助高校中青年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提升基础理论研究、前沿枝术攻关、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2.项目要求

(1)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2)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3年内结题验收。

(3)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

(4)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3.申报资格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40%。

②项目申请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③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④同等一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脸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①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顶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③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谋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④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⑤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⑥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二)研究生类项目

1.设置目的

针对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鼓励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

2.项目要求

(1)项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学术思想新颖,特色鲜明,研究线路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题验收。

(2)资助标准为0.5万元/项。

(3)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或学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刊、专著、原理性模型等为主。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3.申报资格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申请人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须有导师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②项目申请人只能为1人且研究生学籍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③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④项目申请时,必须单独附研究生导师承诺(附件7).导师对项目执行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发生学术不端等行为,项目申请人及导师将共同承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①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②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③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④已获得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评审推荐方式

本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推荐(限项申报推荐数见附件1)。根据项目类别和承担单位不同,采用不同方式,具体为:

(一)申请流程

1.各单位认真按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请和受理,严格把控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

2.各单位如在申请受理过程中,申请数超过下达的限项申报数,请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日,无异议后推荐到科技处,同时需提交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评审推荐报告1份。

3.各单位申请教师类和研究生类项目按下达的限项申报数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列为拟推荐立项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申请材料要求

各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形式审查合格、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1份。

2.加盖公章的拟推荐项目明细表1份和电子版1份。

3.加盖公章的拟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和电子版1份。

4.加盖公章的评审推荐报告1份和电子版1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 8日上午11:30前,将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科技处不接受来自个人提交的相关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以免影响全校项目申报、评审、推荐、报批进程。

2.机关职能部门人员请依托相关的学院、中心进行申请,申请时不占相关学院、中心的推荐名额,立项后纳入相应学院、中心的统一管理。

3.学校加强对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扶持,该类人员申请时可不占相应学院、中心的指标。

3.学校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各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推荐项目,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项目,将计入科技信用名单,同时将对所在单位明年相关科技项目申报指标进行调整。


联系人:陈彦红  

电 话:65922937   18088329919

地 址:呈贡校区校务管理中心205室


附件:

1.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限项申报推荐表.doc

2.教师类性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3. 研究生类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4.单位拟推荐项目明细表 .xls

5.各单位拟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6.评审推荐报告(模板).doc

7.研究生导师承诺(模板).doc

8.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9.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doc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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