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中心:
为配合科技处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工作,确保工作流程高效、规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伦理审查的项目须符合在实验动物学部实验中心SPF级/普通级饲养观察并进行实验;
(二)项目组成员至少1名持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书》
(三)项目申报阶段的伦理审查申请,办理审查后若课题立项,则需在实验动物学部进行实验,以免影响后续研究及结题时的材料出具。
二、申请时间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物实验伦理审查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2月27日。
三、所需材料
请申请人自行前往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学部网页http://www.kmmc.cn/list1369.aspx“规章制度”中下载相应表格,并按照模板完成表格填写。
1.附件1《昆明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意见汇总表》
2.附件2《昆明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
3.附件3《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课题申报阶段无需填写)
4.简要实验方案概述
5.《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书》扫描件
四、受理流程
1.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前将填写完成的表格及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实验动物学部邮箱:kysydwxb@163.com。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在材料收取结束后集中审阅申请,并在2月23日(星期二)前以邮件形式给予申请人反馈,申请人在接到反馈意见后需在2月24日(星期三)前将修改后的材料(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注明修改版)重新发送至实验动物学部邮箱 kysydwxb@163.com。
2.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审批号到申请人邮箱,请将审批号填入表格中,并由课题负责人、动物实验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亲笔签字后双面打印将材料一式2份于2月25日(星期四)前投递至昆明医科大学SPF实验动物楼一楼“伦理审查”信箱,请将所有材料放于一个文件袋中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邮箱号、联系电话,以免遗失。
3.请各位申请人于2月27日(星期六)8:30-11:30到实验动物学部105办公室领取办理完成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由于受理材料量大,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参照模板进行填写,并严格按照要求日期提交相应材料;
2.审核完成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简要实验方案概述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投递至信箱;
3.未尽事项请联系实验动物学部综合办公室,电话:0871-65939180。
附件4:昆明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填写模板).pdf
附件5: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填写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