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实验动物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坚持立德树人,择优录取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学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

(二)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三)组织纪检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审核材料(下列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应届生证明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或《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5)本人亲笔签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复试费缴费凭证(缴费成功后的截图) 。

2.审核方式及时间

线上审核与复试前现场审核相结合。

(1)学部于4月10-11日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2)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收取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资格审核材料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8:00至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SPF实验动物楼115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时间为8:30-9:30,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面试时间为4月13日9:40 ,医学神经生物学面试时间为4月13日下午13:30到SPF实验动物楼115室报到并等待面试。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四)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五)采取笔试的方式对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核。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复试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地点由复试小组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及时按有关要求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和复试结论。

(四)复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复试场所周围逗留。考生一旦进入候考场即刻将手机关机并交至指定区域,在本专业小组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复试单位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和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学部提出申诉。受理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学部办公室电话:0871-65939180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 联系电话:0871-65922555  联系邮编:65050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c) 2007-2024  昆明医科大学  滇ICP备05001248号-2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