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精神和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评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学校始终坚持 “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本科学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评审工作要求及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评审方案,印发昆明医科大学 2022 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各学院开展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严格评选要求,规范评选程序,按时上报评选材料。经班级、学院、学校逐级评选、审核、公示,并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我校圆满完成了 2022 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组织

一)评选名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名额,根据我校各学院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名额分配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评选过程中充分兼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层次和相互关系,以奖励优秀学生和兼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导向,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助学金的评选方面,依托中央下发的“八类人”名单建立严谨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程序,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国家一等助学金和国家二等助学金的名额,并确保国家一等助学金在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中的全覆盖。

(三)评选程序严格、规范

评选程序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奖助学金申报人资格及相关材料经过班级、学院、学校逐级评审、公示。在评选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评审。评选结果经班级、学院、学校公示,最终名单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

三、评选、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要求严格组织评选,经班级、学院、学校逐级评选、审核通过,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学生处:65922945、纪检处:65922981)畅通,公示期内无异议,无举报。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我校 2022 年共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28 名、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 27 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481 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64 名,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助学生 1836 名、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助学生 1789 名。上述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名额与省教育厅下达名额一致。

附件:

1.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2021-2022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3.2021-2022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2021-2022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2022-2023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等)

6.2022-2023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二等)

                                昆明医科大学 

2022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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