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励志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培养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昆明医科大学“资助宣传大使”“励志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昆医大学〔2022〕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 2022 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励志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资助宣传大使
  1.名额
  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1:100 的比例评选推荐;
  2.评选条件
  (1)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或本学年获得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免费医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可参与评选。
  (2)在同学中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3)综合素质高,亲和力强,善于沟通,热心公益事业。

(二)励志先进个人

  1.名额
  每学院 1 名;
  2.评选条件
  (1)在上学年“资助宣传大使”聘期内积极参与和组织资助育人活动,工作成效突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进事迹突出;
  (2)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出较强的自强不息、刻苦勤奋、团结友爱精神;
  (3)在同学中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4)综合素质高,亲和力强,善于沟通,热心公益事业。
  二、评选程序
  (一)“资助宣传大使”在本学年评选聘用,“励志先进个人”在上学年资助宣传大使中评选,均由个人自愿申报;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进行评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个工作日,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评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医科大学“资助宣 传大使”“励志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医大学〔2022〕14号)文件规定组织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二)精心组织,发挥作用。各学院要积极教育引导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励志先进个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励志作用,深入学生宣传资助政策,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资助宣传效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资助宣传大使”和“励志先进个人”登记表和汇总表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马春明老师 OA 账号,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05 办公室)。




  附件:1.昆医大学〔2022〕14号 关于印发《昆明医科大学“资助宣传大使”“励志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2.昆明医科大学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
     3.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
     4.昆明医科大学励志先进个人登记表
     5.励志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2 年 11 月 3 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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