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关于“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共建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17号)文件精神,加快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经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同意昆明医科大学设立“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医大〔20187号)的要求,“研究中心”采取合作共建方式进行建设。依据云南省相关规定,选择谈判方式确定“研究中心”合作单位。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共建邀谈。

二、邀谈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国内信息技术公司;

(二)具备较强的资金投入能力和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三)具有与医科类高校和医疗机构的合作经验,有良好合作信誉,需提供不少于1-2所高校和医院成功合作类似案例。

三、合作目标和原则

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采取合作共建机制以建立相关医学数据信息库为核心,建成省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平台,开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项目研究,开展临床医学应用项目研究,开展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为昆明医科大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搭建重要研究平台,服务云南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建设。“研究中心”合作建设主要内容另行提供。

四、邀谈时间安排和程序

()时间安排

1、邀谈公告文件于20181130日下午17时前到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科研6号楼6106室领取。

2、受邀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7日上午1000时前。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

联系人:岳建平,电话:13529320634

3、邀谈时间安排:20181217日上午1030

(二)邀谈程序

1、本次邀谈采用竞争谈判方式,学校项目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邀谈公告的要求,从与需求契合度、设备资金投入、公司信誉、建设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谈判候选单位,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2、谈判小组分别与候选合作单位进行谈判,与昆明医科大学达成共识者成为优选合作单位。

3.经谈判小组确认,学校研究同意后发布优选合作单位公告,公示期满后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五、邀谈文件装订

(一)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备及软件、技术力量投入一览表(含详细成本预算表);

4.详细建设方案;

5.案例。

(二)文件袋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单位邀谈文件”字样。

六、其他

其他事宜以相关合同为准,本次公告的解释权归昆明医科大学所有。

 

 

                                    昆明医科大学

                                        20181122


附件:昆明医科大学关于“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合作共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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